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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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笔钱可就要你自己来承担。当然,如果你真的是手头紧,实在是拿不出这笔钱来交诉讼费用,那也是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的。

你要是想告别人,那就得先把官司的钱给交了。比如借款没还这种事,欠债人就是原告,他得先把这个官司的钱给付了。要是欠债人赢了官司,那好说,最后诉讼费还是由欠款的那个人来出的;但要是欠债人输了,那这笔费用可就要自己掏腰包了。当然,如果真的是手头紧,实在拿不出这笔钱,也别急,可以去法院申请缓交、少交甚至是不交这笔诉讼费。

在施行民事诉讼程序时,当事人应根据相关法规缴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相关诉讼费用。若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当事人因经济困境无法按时交纳相关费用,亦可向法院提出缓交申请,请求批准后予以延期缴纳;此外,若当事人因特殊情况符合减交或免交条件的话,也可行使这一权益。基于此,在实际生活中,当出现因借贷行为引发的纠纷而进入司法程序时,通常会由提请诉讼的一方向法院先期垫付诉讼费用。

民事纠纷之人为律师之事可向法院申请缴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各项诉讼费用。若其确实处于经济困境,则有权提出缓缴、减免或全免请求。因此,在借款未能按期偿还的司法案件中,原告(债权人)应首先承担起起诉所需的相关费用。倘若原告最终胜诉,被告(债务人)便需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反之,若原告败诉,则可能需自行承担所有诉讼费用。若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已明确规定了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则应严格依照合同条款执行。

当当事人展开民事诉讼的过程中,依照相关规定,他们必须按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用。若当事人在支付这笔费用上确实存在困难,他们有权申请延后缴纳、降低缴纳或豁免缴纳。因此,当债务人未能及时归还债权人债务时,当债权人决定对其提起诉讼时,诉讼费用理应由债务人承担,除非债务人在此情况下提出了减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