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每一份
保险合同中都会包含一项名为“责任免除”的条款,用以明确说明该保险产品所涵盖的风险范围以外的情况。
尽管在具体呈现方式上可能存在差异,但内涵则完全相同。
通常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形将导致
被保险人无法获得保险
赔偿:
1.投保人、受益人
故意伤害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
故意犯罪、拒绝接受
法律制裁或自我伤害;
3.被保险人使用毒品,无论是食用还是注射;
4.在保险
合同生效(或重新生效)后的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
5.被保险人在饮酒或者未取得有效驾驶执照时驾驶车辆,或者驾驶没有有效行驶证的
机动车(若已购买相关附加险种则不受影响);
6.被保险人在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或患有艾滋病期间身故,或者由于先天性疾病而死亡;
7.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引发的疾病;
8.战争、军事行动、紧急状态或者武装制造混乱等因素造成的灾害。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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