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过互联网实施的在线电子游戏赌博活动已经被确认构成了开设赌场罪这一
犯罪行为。
在这个无边界的网络空间里,为参与者提供赌博场地、设定赌博方式以及制定赌博规则等行为,均满足了开设赌场罪的所有构成要素。
由于网络赌场具有虚拟性、开放性以及便捷性的特点,使得其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更为广泛且深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