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诈骗行为的
司法审判中,即便
涉案金额高达两万元且已及时归还,也不排除被判处
刑罚的可能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法院仍有权对被告进行轻缓或减免
处罚。
这主要是因为诈骗行为是一种涉及
财产权益的
犯罪活动,同时也是一类公共检察机关重点关注的
刑事案件。
对于此类案件,退回所骗得的款项在法律层面被视为退赃与退赔的一环,属于法律规定可以依此理由减轻轻微刑罚的情形之一。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返还受害者的款项并不足以抵销其应承担的刑罚责任,但这无疑是一种良好的认罪态度以及积极的退赃、退赔表现,因此可以依法获得轻缓或减免处罚。
具体的减轻轻微刑罚程度将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形进行自由裁量,同时也受到被告人认罪态度的影响。
关于诈骗罪的
定罪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诈骗金额必须达到人民币3000元及以上,方可构成
数额较大的诈骗罪行,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的惩罚;
其次,如果诈骗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严厉制裁;
最后,若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的严惩。
构成诈骗罪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
行为人必须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
其次,行为人必须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
最后,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欺骗的主观意图,并且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
综上所述,即使诈骗金额高达两万元且已及时归还,也不能完全避免被判处刑罚的风险。
然而,如果能在
犯罪后积极主动地将所得款项返还给受害者,这无疑是一种良好的认罪态度以及积极的退赃、退赔表现,因此可以依法获得轻缓或减免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