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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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旦罪名成立,当事人将面临刑事处罚,可能会入狱服刑。需要注意的是,开设赌场罪的性质非常恶劣,而当事人的流水数额高达一百余万元,这表明案件情节严重。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量刑时,需要综合考虑犯罪者的主观恶意程度、是否存在自首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在一般的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被告人往往会受到较重的刑事惩罚。

取保候审不代表有罪,与判决无直接关系。取保候审后,案件将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依法判决。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或赌博为业,依法应受惩处。开设赌场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即便账面流水达30万元且未盈利,仍属犯罪行为,可能受到刑事处罚。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等因素,无盈利情况或可作为减轻刑罚的酌定情节。因此,涉案人员有可能面临刑事制裁,但具体刑罚需根据案情判定。

开设赌场罪涉案流水达百万,量刑依据罪行性质与严重程度。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量刑时会考虑涉案资金、社会影响及前科等因素。涉案百万通常视为情节严重,但具体判决需由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