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并不等同于豁免
刑责。
它仅仅是一种
刑事法律制度所设定的强制手段,其目的在于确保被告人能够在审判之前保持一定程度上的自由活动权,而非完全限制他们在押,直至案件彻底完结。
如果经由法院详细审理后,发现被告人的确存在明确的
犯罪行为及充足的
证据予以证实,依法应处以相应的
刑罚,那么被告人仍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即入狱服刑。
然而,若被告人的罪行较轻,或者符合法定的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情形,那么他/她就有可能获得
缓刑或者
免除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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