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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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保候审申请的次数,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只要申请者满足相关的条件,即可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取保候审,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赋予的一项法律强制手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被依法批准取保候审之后,被取保候审人员在接到公安机关传唤之时必须准时到场参加传唤,并且这个传唤过程是没有次数上的限制的。当取保候审时期完满但所涉案件尚未判决的情况下,在后续环节中的检察机构和法院可以继续采取取保候审等其他刑事措施。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关于取保候审的实施次数并未设定明确的上限。在符合适用取保候审条件的前提下,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构有权在处理同一犯罪嫌疑人群体或被告个体时,多次运用此项策略以保障其诉讼程序中的合法权益。然而,虽然法律层面上并无具体限定,但司法实践中往往会根据个案的特殊性质及其对公正性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综合考量,因此,并不能直接理解为具有无限制的操作可能性。

在法律框架下,家属可向有关部门多次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则取决于案情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行为表现。在这过程中,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将会依据案件性质、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确定是否应允取保候审的要求。并无任何明确法律条文对此设定了申请次数的上限。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之下,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其本质上并非是对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量刑进行裁决,而是为了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允许被告人在交纳担保金或者寻找合适的担保人之后,在未经最终定罪之前暂时摆脱监禁状态,以配合司法机关完成相关调查工作。至于刑期的确定,则完全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因素作出公正合理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