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去法院打官司的话,他们会在你递交了起诉书之后的第五天给你发个通知,告诉你对方什么时候可以提交答辩状。对方提交了答辩状以后,法院也得在收到以后的第五天才给你寄回副本。所以说从你递交起诉书到最后开始审理,中间这个过程要看好多步骤才能完成,比如说,立案、送达通知、对方提交答辩状之类的。

其实你可以自己查一查法院发的传票上的信息,或者打电话跟法院问问看,就能知道最终的时间确定下来没。实在是不懂咋办的那就直接跑法院问问,问问你的案子进行到哪儿了,这样就能做好心理准备。

在中国的各级人民法院之中,对于处理民事案件来说,按照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应当在正式开庭前的三天内,先将相关的信息通知给当事人以及其他的诉讼参与者。因此,当涉及到欠款纠纷的案件被提起诉讼时,法院也必须严格遵守这个规定,在开庭之前的三天之内,向当事人发出通知。然而,关于具体的开庭审理日期,这部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这主要是因为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都有所不同,例如法院的工作安排、案件的复杂程度等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立案之日起应于六个月之内予以审结。然而,若存在特殊情形并且经过本院院长审批,则可申请延长至十二个月;若仍需延长,则须层报上级人民法院进行批准。因此,在欠款纠纷一审开庭之后,判决的时间通常不应超出六个月,但具体的时限可能会因案件的复杂性以及审理过程中所出现的特殊情况而有所调整。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需要提前在开庭之前的三天内,通知相关的当事人以及其他的诉讼参与者。因此,如果有涉及到借款未偿还的纠纷案件经过了法院的审查程序,那么法院通常会在正式开庭之前的至少三个工作日以前,向当事人发出相应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