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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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并非是对罪犯的惩戒之举,而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作用在于确保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防范潜在的被告人在侦查及审判环节中规避调查或逃避责任。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乃针对涉嫌触犯刑法之人在正式提起公诉之前所实施的一项暂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的区别很大。刑事拘留是司法机关在办案时,为了调查案件事实,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治安拘留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采取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和行政拘留等。两者的性质和法律依据都不同。

刑事拘留这一制度并不属于我们所熟知的治安处罚范畴之内。治安处罚主要是对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各类行为进行惩戒和处理,常见的形式有警告、罚款以及行政拘留等等。相比之下,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其目的在于阻止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避开司法调查与审判而潜逃。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具体执行的。

在法律领域中,刑事拘留并不被视为一种独立的刑罚形式,而仅仅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存在。其主要目的在于防范那些有潜在逃逸风险的犯罪嫌疑人,确保他们能够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进行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从而保证整个刑事诉讼流程得以顺畅进行。值得一提的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就此提供了详尽且具体的条款规范。

刑事拘留并非法定刑罚。刑事拘留是国家司法部门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适用于对已经触犯法律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员的先行羁押和看管,其目的在于尽快制止正在进行中的违法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免受进一步侵害。具体来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正在准备实施犯罪活动的;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的;被害人或目击者在现场亲自指认嫌疑人犯罪的;在嫌疑人身边或住所内发现了犯罪证据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