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民事诉讼的阶段之中,针对
审查起诉期间的长短往往因其具体情况而各不相同。
通常而言,针对那些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判的案件,应当自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之内予以审结。
但若存在特殊情形需要进一步延长的,必须经本院院长的指定与许可,方可延长六个月的时限;
若是仍需更长时间进行审理的话,则须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其批准后才能继续延长。
至于那些适用
简易程序进行审判的案件,其审查起诉期间的长度应限定于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予以审结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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