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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来了还要取保候审吗

时间:2024.09.03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127人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处分,决定是否作出此种申请并非仅以涉案人员是否已经归案为准,还需充分地权衡案件的具体性质、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士或被告者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等各项复杂因素。
假如犯罪嫌疑人士或被告人预期将被判处管制、短期拘役或者某项单一刑罚
折合为长期刑期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取保候审行使规定,不会给社会带来危险;
若罪犯身患重病、日常生活自理出现问题,甚至正在经历产育之期的女性,在这种情况下实行取保候审同样可以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
又或是在羁押期限即将结束之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也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
总而言之,对于以上情况,均可根据相关法规和司法实践进行个案分析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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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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