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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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该罪名主要针对职场中的违法犯罪现象,例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通过不当手段私自占有本应属于公司所有的财产,且这一行为已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情节严重”(即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六万元至窃取公私财物价值一百万元以上)的程度。一旦有这样的行为发生,并且涉案金额符合上述标准,那么公安机关将会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关于非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立案准则,通常以涉案金额达到数额较大这一标准作为衡量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当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其职务上的职权,未经合法程序将所在单位财产非法占有并据为已有,且此种行为导致的单位财物损失金额在人民币六万元至一百万元之间时,应当予以刑事立案追究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七十一条明文规定,当公司、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的雇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自身职务所赋予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本应归属于该单位所有的财务,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即构成职务侵占罪行。此处所谓的“数额较大”通常是指侵占总价值在六万元到四十万元之间的财物。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明确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中的工作人员,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将本单位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六万元及以上者,都应该被视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并依法予以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此所提到的“数额”,特指的就是犯罪行为涉及到的具体经济损失金额。

判断侵犯财产罪,一般是根据非法占有较大数额财产及获利情况来定的。在一至十万元之间属于“数额较大”,在这个范围内,非法占有后不归还的,会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如果金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那就会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