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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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了取保候审的措施,往往意味着无需再继续担保或者缴纳保证金。然而,解除取保候审与国家赔偿之间并无直接关联性。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国家赔偿主要是为了应对错误的逮捕以及错误的判决等行为。若遭受不公正待遇,例如被错误地点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关于赔偿金额的确定,则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衡量,比如对人身自由权每日的赔偿金额等等。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患有严重疾病、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乳期的妇女;以及经过评估,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的犯罪嫌疑人。在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时,通常需要综合考量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的轻重程度、对社会构成的实际风险以及主观被告人的具体背景情况等因素。

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项常见的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允许犯罪嫌疑人在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是由他人进行担保之后,得以暂时脱离羁押场所,以便于在审判过程之前,为其提供必要的准备与辩护机会。而在决定是否采用此项措施时,司法机关会基于诸多方面的因素加以权衡考虑,如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自身所表现出的人身危害性、以及该案件对于社会安全形成潜在威胁的可能性等等。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金额不是固定的,而是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比如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案件的性质和情节、可能的刑罚、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发展水平等等。一般来说,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起始点是1000元,而对于未成年嫌疑人,这个起始点是500元。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强制措施,其适用对象主要为可能被判决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亦或是尽管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惩罚,但是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并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外,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哺乳期内的女性,以及已到了羁押期限且案件尚末审结的人员也可以考虑适用这一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