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宸律师事务所
姓名:张蕾 职位:专职律师 执业机构:广西嘉宸律师事务所 主要执业领域:工伤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合同纠纷、名誉侵权、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以及刑事辩护。 二、专业背景与资质 教育背景:广西民族大学 从业时间:拥有十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 专业资质:中国执业律师 语言能力:中文 荣誉奖项: 1、2019年荣获“尊荣与梦想,使命与担当——学深悟透新思想,时代新人有律师”主题演讲比赛优秀奖; 2、2021年、2022年连续获“我邀明月颂中华诗歌朗诵”二等奖; 3、2022年获“桂林市第三届律师论辩赛二等奖”。 社会职务:担任桂林市法律志愿者协会监事,并兼任该协会青年工作与公益服务委员会委员、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三、执业经验与专长 四、办案数量与理念:累计处理案件上百起,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执业理念,注重倾听客户的实际困境与情感需求,在精准把握法律争议焦点的同时,亦给予充分的理解与精神支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代表性案例: 1、在缺乏现场照片及证人证言的情况下,代理工地受伤员工成功申请认定工伤,并运用“协商+仲裁”双轨推进策略,迅速帮助当事人获得工伤赔偿; 2、在委托人已签署事故赔偿协议的不利情况下,挖掘案件关键突破点,成功争取到撤销原赔偿协议并获赔十余万元的胜诉判决; 3、代理某国企合同纠纷案件,历经多轮诉讼均获胜诉,最终实现回款近千万元;4、代理网络名誉侵权案件,通过比对多账号侵权内容锁定实际侵权人,指导委托人有效收集、固定证据,最终赢得删除侵权视频、赔偿精神损失及维权费用的胜诉判决; 5、担任多家政府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提供合规审查与风险防控等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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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借贷协议本身并非必然构成金融诈骗犯罪。金融诈骗罪是以非法侵占他人财产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手法,致使公众或私人财产遭受损失的违法犯罪行为。若借贷协议的无效系由于借款人存在着非法占有贷款的主观动机,或者其采用欺骗手段导致协议失效,那么此类情形便有可能构成金融诈骗罪。然而,仅仅依据协议的无效性尚不足以直接判定为金融诈骗罪。

打击合同诈骗罪,需先收集可靠证据,证明嫌疑人非法占有财物行为;还需加强公检法合作,使案件快速进入司法程序;最后要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嫌疑人财产,以弥补受害者经济损失。

在合同诈骗中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无效的,因为这些人签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非法占有别人的财产。他们在签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用欺诈的手段来获取非法利益,这违反了诚信和合法的原则。所以,这种合同在法律上是没有约束力的。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一般会根据涉案金额和情节严重程度来划分,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小额合同诈骗:涉案金额较小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较轻,也可能只判处管制或单处罚金。 -巨额合同诈骗:涉案金额较大的,可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别巨大合同诈骗: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时效期限与最高量刑幅度相关,分别为五年、十年、十五年或二十年。如果超过追诉时效期限,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追诉。

关于涉嫌合同诈骗罪,合同是否仍具合法效力的探讨依据刑法构成,合同诈骗罪即为诈骗,只要符合相关的构成要素即可被判定为此类型的犯罪行为。首先,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必须是特定所有权,即公共或私人财产的所有权。某些犯罪活动,尽管采取了欺骗手段,甚至追逐某种非法经济利益,但是因为没有对侵犯客体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或者其侵犯的客体并不仅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不能归类于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