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如出现借款方未能及时偿还所欠款项之情形时,相关权利人可依据法定程序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请求,提交由其亲自撰写完成的
诉讼状。
若因特殊原因导致书写
起诉状存在困难,亦可选择以口头形式进行
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记录并通知被告方知悉此事实。
如经法院裁定判定被告方负有偿还
债务之法定义务,而其仍拒不履行,相关权利人则可行使法定权利,向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若被告方对已达成的调解协议或其他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件表示拒绝履行,相关权利人同样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综合以上分析,在借款方未能及时偿还所欠款项的情况下,相关权利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手段,且在法院作出裁判后,若被告方仍未履行偿还义务,相关权利人有权依法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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