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这笔钱可就要你自己来承担。当然,如果你真的是手头紧,实在是拿不出这笔钱来交诉讼费用,那也是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的。

打官司的话,你得先交案件受理费跟其他乱七八糟的诉讼费用,就像你去超市买东西得付钱是一个道理。不过,要是你真的穷到给不起这个钱,那也是可以申请分期付款、少交点或者说是完全不用交的。所以说,借钱不给还的这种案子起诉时的那个费用基本上都是由原告(也就是债主儿)掏腰包搞定的。但是如果原告实在是没钱交那他就可以依法申请减少交款。

你要是借了别人钱没还上的话,那就要打官司了。这个时候,诉讼费大部分都是输的那个人来出。但是得提醒你一句,打官司的时候你得自己先把诉讼费给交了。胜利的一方,法院一般都会判让输的那个人来付诉讼费,然后你之前交的那些钱就可以退给你。不过,如果你只是赢了一部分,那么法院可能会看具体情况来决定你们两个人怎么分摊诉讼费。如果你输了的话,那你之前交的诉讼费就只能自己承担。

咱们在打民事官司的时候得先掏出个立案费还有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诉讼费来。要是觉得掏这笔钱有点吃力,那你也别着急,还能申请缓缓交,少交点,甚至是干脆就不用交了。所以,欠债不还这种案子,理论上说,起诉的那个人得自己先把这些钱给垫出来。万一最后赢了,起诉的人就能从输的那个人那里讨回诉讼费;但要是输了的话,那起诉的人可能就得自己担着这笔诉讼费了。不过,你要是真的手头紧,也别怕,可以去法院申请一下减免嘛。

大家知道,打官司要花钱的,那就是我们说的“案件受理费”。比如说借钱不给的案子里头,当原告的那个,也就是借出去钱的那个人,得先把这个受理费给交了。要是他赢了官司,就可以让从你那儿借钱的人(也就是被告)来出这笔钱。但是,如果原告输了,那就得自己掏腰包了。当然,如果真的是手头紧,也不是不能跟法院说说看,能不能晚点交,少交点,甚至是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