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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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儿童在道路横穿过程中遭遇车辆撞击导致伤害的责任划分判定针对未成年人在穿越公路过程中遭受损伤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可以结合以下因素进行责任划分:首先,若因某一方当事人(如驾驶人员或监护人)的过错而引发了交通事故,那么由该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其次,如果是由于双方甚至多方当事人的过失共同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则需要根据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于事故产生的影响及其过错的严重性,来确定各自所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同等责任以及次要责任;最后,如果各方当事人都没有直接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且这起事故属于纯粹的交通意外事件,那么各方当事人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儿童交通事故案件,要先判断儿童是否有过错。要是儿童没责任,那就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二)款,机动车方得承担赔偿责任。要是儿童有故意侵权行为或监护人疏忽,机动车方的责任可以适当减轻。判决得综合考虑事故的具体情况、地点、路面状况、车速等因素,还要参考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报告,来确定责任比例。

在此提出的假设情景中,关于未成年人穿越马路导致的事故案件中,若孩童无过失,则机动车驾驶员应负有全责或分担部分理赔责任;若孩童存在过错——例如违规穿越马路,则可适度减轻作为机动车辆驾驶者所承担的责任;然而若机动车辆驾驶者无任何过失行为,其可能仅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最终的裁决将综合考量诸多因素,如事故的详细状况、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保险覆盖范围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儿童作为行人横穿马路引发事故时,若机动车一方无过错,其赔偿责任不超过总损失的百分之十。若能证明已尽合理防范措施或儿童故意造成事故,责任可减轻或免除。责任划分需综合考量事故详情、儿童行为、驾驶者是否违法等因素。如驾驶者有严重过失,责任将加重。

当儿童过马路与机动车发生事故,责任划分如下:若儿童无过错,机动车全责;若儿童有过失,机动车责任减轻;若机动车无过错,只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其余由儿童监护人承担;若儿童故意撞上机动车,机动车无责任,全面责任由儿童监护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