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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致自己老婆身亡怎么判

时间:2024.09.09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336人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倘若有人在饮酒后驾驶汽车,从而导致其配偶不幸身亡,且该行为同时触犯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则此人可能会被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
在对此类事件进行详细审判时,需充分考虑诸多关键要素,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驾驶员的酒精摄入程度、是否涉嫌其它违法违规行为(例如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以及驾驶员在此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比重等。
若驾驶员处于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并造成了交通事故,这样的行为往往被视为“具有极其严重的情节”,其可能面临的刑期将在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之间。
然而,考虑到驾驶员作为事故的首要责任人受害人为其配偶这一特殊关系,法院在作出量刑决定时也可能会带有对家庭关系以情感因素的考量,这些因素均有可能对最后的判决产生重要影响。
假如驾驶员因为醉酒驾驶而选择逃跑,从而酿成其妻致命伤害的后果,根据相关法规,其所应承受的刑事处罚将更为严厉,即有期徒刑七年以上。
当然,具体的判案结果还需根据案件中所有的真实情况与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分析方可得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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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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