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诉讼法》的第七十二条明确指出,
保证金应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需存储在由
执法机关预先指定的银行以专门设立的账户之内。
换句话说,保证金并非交付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士本身,而应交至负责执行此项决定的执法机构所指定的银行。
这类机构通常包括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人
民法院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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