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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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惩戒标准取决于贪污金额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轻微至中等程度的贪污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严重至特别严重的贪污可判三年以上至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或罚款;极端严重的贪污可判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刑罚的具体程度根据贪污数额和造成的损害而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对于贪污犯罪具体的惩戒标准在于其所涉及的贪污金额是否达到“较大”的规模。依据此项法律规范,当贪污的数额处于“较大”区间或存在其他相应严重情况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等附加刑罚。因此可以明确得出结论,贪污罪的起始点正是贪污金额达到了“较大”的程度。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对于贪污犯罪具体的惩戒标准在于其所涉及的贪污金额是否达到“较大”的规模。依据此项法律规范,当贪污的数额处于“较大”区间或存在其他相应严重情况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等附加刑罚。因此可以明确得出结论,贪污罪的起始点正是贪污金额达到了“较大”的程度。

如果个人贪污的金额超过了五千元就属于贪污罪,如果在进行贪污时虽然金额没有超过五千元但是贪污了救灾抢险款项或者是贪污手段极其恶劣的情况也是会予以立案处理的,那么在对贪污的当事人进行处罚时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涉案金额以及贪污的具体情节来做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