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
醉酒驾驶并撞击车辆的
犯罪分子抑或是被告人,能否申请
保释等候审判,还须得依具体事实情况而定。
若醉酒驾驶的行为已足以被判定为犯罪,并且可能将面临
管制、
拘役亦或是单独适用其
附加刑罚,又或者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罚,但若采取保释等候审判则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或者犯罪分子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而且采取保释等候审判也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又或者在
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然没有办理完毕,需要采取保释等候审判的情况下,此时便可以考虑为其申请保释等候审判。
然而,醉酒驾驶乃是一种严重的
交通违法行为,可能会涉及到
刑事责任问题,因此,具体是否适合采用保释等候审判,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
司法机关的判断进行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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