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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酒驾未拘留会记录档案吗

时间:2024.09.09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035人
律师解析:
关于首次涉及酒驾行为是否会产生案件记录,需要根据案例的具体情节进行综合判断:
首先,对于仅实施酒驾行为的人员来说,这类情况通常仅受到行政处罚,并且不会产生任何案件记录,也就是说,这种情况属于治安拘留性质,将只留下行政拘留记录档案,未来对于当事人自身产生的影响并不显著。
其次,若涉嫌醉驾且受到了法院判决拘役处罚,那么此时无疑会形成犯罪记录,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案底
关于饮酒驾车者应该接受怎样的处罚呢?根据相关法规规定:
1.在饮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应当暂时扣押其半年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之间的罚款;
2.倘若饮酒者驾驶的是运营性质的机动车辆,将会被处以15天的拘留,同时还要罚款人民币5000元,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在此期限内,饮酒者是禁止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资格的;
3.若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而遭到处罚的人员,倘若再次出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将会面临最多10天的拘留,并处以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之间的罚款,同时还必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此处只是针对酒驾行为的简要介绍,具体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标准可能会因地区以及个人状况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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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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