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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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犯罪的处罚主要看金额大小,金额不同,刑期和罚款也不同。具体来说,持有较大金额的假币,可能被判三年以下徒刑,还要交一到十万元罚款;如果金额更大,可能会被判处三年到十年徒刑,罚款也会增加到二到二十万元;如果是特别巨大金额的假币,刑期会更长,可能是十年以上,罚款也会增加到五到五十万元,甚至可能会被没收财产。这些“数额”标准都是有司法解释具体规定的。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客体应为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自然人;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

涉嫌持有、使用假币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非法制造的货币仍故意持有或使用。刑法规定,如涉案金额达4000元人民币以上或假币数量400张(枚)以上,将依法追刑并立案侦查。

持有、使用假币的涉案人,根据金额大小,刑罚从三年以下徒刑加一万元至十万元罚金,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巨大"定义为总值三千元以上或币量三百枚以上,"数额特别巨大"则为总值十万以上或币量一万张以上,惩处标准参照最高法相关解释和伪造货币罪的数额标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