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和兑律师事务所
于奇生律师为江苏和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较强的法学功底,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执业以来带领律所的民商事团队、人身损害侵权团队、法务团队、婚姻家事团队、刑事辩护团队等办理了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等近千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始终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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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在对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进行监管期间,他们有违反相关规则行为出现,例如故意逃避侦查、传讯等,甚至还有其他更为严重的违法情节发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法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而人民检察院经过严格的审查和评估后,如果认定确实存在必要,便会向人民法院提出逮捕请求。一旦人民法院批准了逮捕请求,公安机关就可以立即实施抓捕行动。

取保候审后主动自首,通常会被认为是从轻处罚的情节。不过,司法机关会综合案件性质、情节严重程度、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自首的真诚度等因素进行审慎评估。再次自首可能显示嫌疑人积极认罪,有助于获得更好的判决。

当司法机关发现取保候审的嫌疑人涉嫌新罪或证据加重时,会决定重新逮捕。公安机关会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会审查后决定是否批准。如果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会执行逮捕,把嫌疑人收监。

如果取保候审的人违反规定,比如说擅自离境、涉嫌新的犯罪、威胁安全、自残逃跑、干扰证人、销毁或者篡改证据、串供等,这些都是严重的违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还可能对社会的稳定和司法的公正造成不良影响。要是被查实了,就会面临撤销取保候审、重新被羁押,甚至加重刑罚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在特定情况之下有权对已被取保候审之嫌犯变更强制性的措施,包括重新实施取保候审措施。这种情况往往出现于案件需要进行深入调查或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状况之时。然而,是否能够重新取保候审须依据具体案件情节及相关法律条款作出具体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