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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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主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主体须为具备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通常情况下,此种自然人需年满十六周岁且享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对于合同诈骗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类是通过虚构成立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来签订合同;第二类是利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手段;最后一类则是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素主要由以下四个方面组成:首先,作为行为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应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其次,其行为方式需以虚构事实、掩盖真相为手段,以此诱使另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及履行合同时支付其款项;再次,该种行为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导致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但仍抱持着希望或放任这种情况发生的心态;最后,从客观角度来看,行为人的行为确实给对方当事人带来了实际的财产损失,且损失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对于自然人涉嫌集资诈骗罪,其犯罪构成要素尤为关键地涉及到两个方面:首先必须存在非法集资行为,其次,该行为还需具备欺骗性质且给受害人带来了财产损害。具体数额区间尚未在相关法律条款中有明文体现,往往需要依赖于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态势,适时出台司法解释进行明确。以当前的普遍观点来看,当个人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金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时,便可被视为“数额较大”。

诈骗罪的认定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占有意图、是否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及是否导致受害者误解并处分个人财产,从而造成经济损失。通俗来说,就是行为人通过欺骗手段,让受害者在错误认知的基础上处分了自己的财物,这才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2.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让受害者陷入错误认识。3.受害者因为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遭受了财产损失。以上三个方面构成了诈骗罪的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