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醉驾精选解答 > 醉驾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醉驾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时间:2024.09.09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824人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明确规定,倘若有驾驶员行为严重触犯法律法规,其醉酒之后驾驶机动车,将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且在五年之内的时间内,都无法再次申领新的驾驶执照。
同时,针对此类情况,经过严肃的司法审判程序之后,驾驶员还将面临拘役徒刑以及罚款的严厉惩罚。
倘若驾驶员的行为更加恶劣地触犯了相关规定,例如醉酒驾驶运营性质的机动车辆,那么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判定后,不仅其原本拥有的驾驶执照将会被依法吊销,而且在接下来整整十年的时间段里,都无法继续获取新的驾驶执照。
更为严峻的是,自此以后,这名驾驶员将终身失去驾驶运营领域内车辆的资格,并且在同样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判定后,需要承受的是限期拘役和巨额罚款的双重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