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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办理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4.09.26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379人
律师解析:
针对不予准予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况,其所涵盖的情形大体上囊括了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对于那些罪犯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所涉及的罪行极有可能导致他们获判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而如果为其提供取保候审的机会可能会带来社会的风险。2.考察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存在诸如逃避侦查、窜通口供、毁损证据等行为,如果这些行为显示出他们在调查过程中的不合作态度以及可能再次实施犯罪的可能。3.罪犯嫌疑人和被告人如果曾有过犯罪前科或者多次犯罪记录,这就意味着他们具有较高的社会危险性。4.罪犯嫌疑人和被告人如果属于累犯或者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那么他们的社会危害性也相对较大。5.罪犯嫌疑人和被告人如果可能面临附加刑罚金处罚,并且如果不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可能会对他们造成重大影响的话,那么也将被视为不予准予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形之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条件并未完全概括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节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做出准确的判断。若罪犯嫌疑人和被告人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决定不予批准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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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莹莹律师律师

山东瑞滨律师事务所

高莹莹,山东瑞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国内知名院校毕业,拥有多年实战经验,办理案件数百余起。不忘初心、律己擅法,最大限度为当事人维护权益。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刑事辩护。致力于专业、严谨、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最大程度解决问题、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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