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时间:2024.09.18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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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
著作权法中,关于汇编作品的规定明确指出,该类作品的
著作权应归属汇编人所有。
这意味着,在适当使用其权利的过程中,不得擅自侵犯原有作品所拥有的版权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汇编”主要涵盖了对多种作品、作品部份、甚至不属于作品范畴的数据或其他资源进行编辑、挑选和排列的行为,同时还需表现出独特的创作创新性。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五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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