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额外安装的保险杠,各家保险公司均表示不予赔付,原因在于此类行为涉及到未事先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坏。当汽车上的非原厂保险杠遭受损坏时,保险公司通常会拒绝提供
赔偿,这主要是由于这类配件系后期附加安装,且并未进行相应的投保手续。在各类
保险合同的通用条款中,皆明确规定了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对车辆进行改装、附加安装等操作时,有义务及时告知保险公司调整保费或
解除合同关系。若未能遵照上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被保险人,在完成改装、附加安装之后所发生的任何
交通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将对此类事故不承担
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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