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时,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是
行为人是否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
招摇撞骗。
招摇撞骗罪作为一种侵犯财产
类别的
犯罪,如若发现有人公开伪装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那么就需要对此现象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展开
立案侦查。
作为一个
行为犯,只要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出现,原则上就应当将其作为犯罪论处并
立案调查。
首先,招摇撞骗罪所侵犯的客体主要集中于国家机关的公信力以及其正常的社会活动;
然而,诈骗罪则更针对公私财产的权益。
其次,两种犯罪的行为手段有所区别。
招摇撞骗罪仅限于通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来进行诈骗活动;
但诈骗罪的行为手段则没有此类限制,可通过任何虚构事实、隐匿真相的方式来实施。
最后,两种犯罪的主观目的存在差异性。
诈骗罪的
犯罪目的,旨在
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但是招摇撞骗罪则更为多样化,它既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还可以涵盖追求其他形式的
非法获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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