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资兴市地区内,取保候审的决定和执行主要由资兴市当地的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负责。在此过程中,
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的亲属或者辩护律师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案件办理机构提交申请以寻求取保候审。通常情况下,
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地点会设定在资兴市公安局或者相应的检察院办公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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