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司法文书精选解答 > 民法典是否允许口头性骚扰的诉讼

民法典是否允许口头性骚扰的诉讼

时间:2024.06.10 标签: 诉讼仲裁 司法文书 阅读:1279人
律师解析:
综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虽口头形式的性骚扰可以提起诉讼,然而仍需严格遵守取证规则。
在违背他人自愿原则基础上,采取以口头言论或身体动作等形式侵犯他人性的权益者,被侵害方拥有依据相关法律请求加害人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