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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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看看你的这个借款协议是不是符合咱们国家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你得保证你有这个行为能力,也就是你签这个字纯粹是你自愿地,而且没有违反什么法律或者法令,也没侵犯别人的权益等等。然后咱们就得签订这个合同了。关于这个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又说了,只要是合理合法的合同那它就从出生那天开始就有法律约束力,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者你们俩个人私下有说好的。

你要是没写借条,那可不代表你和别人之间的借款就不算数。实际上只要你能拿出其他的证据来证明这个借款确实发生过,那么法院还是会认可这笔借款关系是有效的。打个比方说,你没写借条但是你有银行转账记录或者有人能帮你作证,还有就是你可以把当时借款的过程录下来等等,这些都是能让法官相信你说的是真的,从而认定借款关系成立的证据。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得以成立且生效的要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需具备与此项民事法律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行为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并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况;再次,该行为不应触犯法律及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伦理规范;最后,该行为应符合当事人各方协商达成的协议要求。

为确保我们公司的借款合法有效,借据需要包含双方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借款的详细情况(金额大小写都要有、用途、起止日期)、明确的利率(没有写明的话就视为无息)、还款方式和期限,并且需要借款人亲笔签名并按指纹确认。

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获正式认可的协议;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签署的协议;违反法律、公序良俗,如资金投入非法领域或掩饰非法金融的借款;以及损害他人权益的串谋行为。签订合同时务必遵循法律和商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