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
李桂英律师,执业十一年,中山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律师,现任职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三年法院工作经验,三年企业法务工作经验,经办案件三百余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社会实践及法律基础扎实。 执业领域:擅长刑事辩护、交通、工伤。其中刑事案件不乏许多取保候审、不予逮捕、不予起诉、缓刑、轻判、变更罪名等。民事案件标的额从几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办案特点:擅长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争议焦点,准确找到案件突破口。在办案过程中,真诚待人,对待案件能通过多角度的方式处理,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更多合法权益。 部分成功案例:1、倪某涉嫌抢劫:争取了不予起诉;2、熊某某走私普通物品:在逮捕前争取了取保释放并最终撤案无案底;3、黄某某侵占罪: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4、何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从一审的5年量刑改判为3年;5、黄某诈骗罪:从一审的5年量刑改为4年;6、李某兴故意伤害罪:审查起诉阶段获得取保侯审;7、(2017)粤0404刑初211号,马某故意伤害获缓刑;8、(2020)粤2071刑初1290号,黄某文涉嫌侵占,获法院裁定驳回对方起诉;9、(2023)粤2071刑初2516号,艾某武由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变更为故意毁坏财物最终获缓刑;10、唐某波,涉嫌非法经营被取保候审;11、郭某昌,涉嫌走私不批捕;12、林某春,涉嫌危险驾驶获不起诉;13、车某林,涉嫌帮信被取保候审;14、黄某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被取保候审;15、陈某发,涉嫌强奸被取保候审;16、唐某桃,涉嫌组织卖淫被取保候审;17、刘某屹,涉嫌盗窃被取保候审、获附条件不起诉;18、林某鑫,涉嫌开设赌场被取保候审;19、詹某,涉嫌容留介绍卖淫被取保候审;20、欧某琪,涉嫌寻衅滋事被取保候审;21、李某兴,涉嫌故意伤害获取保候审;22、梁某波,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从轻处罚;23、艾某武破坏公用电信设施获缓刑等。
咨询该律师
以下是为你改写的内容: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担保形式主要由两类构成:保证金制度与保证人制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选择以缴纳特定金额的保证金或提供具备条件的保证人为途径,进而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这两种方式旨在明确被取保者在审判阶段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并防止其逃避司法程序。

在获得取保候审批准之后,犯罪嫌犯或被告人仍存在被收监的可能性,具体情境包括:1.犯罪嫌犯未能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如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市、县区域范围;又或是其居所地址、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却未按照规定向有关机关进行通报;2.在取保候审期限内,若侦查机关发现犯罪嫌犯依旧存在新的犯罪行为,或者有充足证据表明其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活动;3.针对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犯,取保候审措施无法有效防止其对社会造成潜在危害;4.犯罪嫌犯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程序;5.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犯罪嫌犯应被逮捕的其他特殊情况。

本文针对取保候审案件向法院移送提起诉讼所必须满足的各项条件进行详细阐述和解释,具体如下:首先,犯罪行为的事实清晰明确,相关证据足以支撑其结论且具备充分性;其次,此案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性;第三项条件是指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到期。

针对未成年犯罪者进行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是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附加刑;其次,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避免对其造成社会危害;最后,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也可考虑为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鉴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优先考虑教育、感化和挽救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