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融哲(宁波)律师事务所
刁娅文律师,硕士学历,执业多年办案经验丰富,拥有中级律师职称。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为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入库)裁判。专业方向:刑事辩护、刑事取保、劳动争议、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治理纠纷、婚姻家庭等。担任北仑新联会会员,热心社会公共事务,曾获得“北仑最美防疫志愿者”荣誉称号。部分案例如下: 刑事案件:张某交通肇事罪代理受害人拿到130万赔偿、华某危险驾驶罪不起诉、赵某危险驾驶不起诉、施某开设赌场罪终止侦查、凌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取保。劳动仲裁:强某诉某劳务派遣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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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可否再次缴纳罚款在此处提及的保证金,并非作为罚款而收取的。如果在符合相关条件后,公安机关批准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制度,并要求缴纳保证金,那么该保证金就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当然,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解除相关措施之后,保证金亦应予以退还。

上诉期间是否等同于取保候审在法律程序中,在上诉期限内,被告人有权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然而,这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首先,必须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其次,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例如被告被指控犯下刑事罪行,尽管其正在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新生儿,或者被告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由于其不予逮捕可能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威胁等情况。

若享有暂时保释权利者符合可适用缓期执行刑法规定的情形,则可考虑给予其缓刑判决。具体而言,对于那些身负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责,同时具备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有明显悔过之心且不再存在重新违法乱纪的风险、以及宣告缓刑将不会对其所属社区带来恶劣影响等诸多因素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方可进行缓刑裁决。

是的。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即便未收到正式传唤通知书,但若得到相关人员口头通知并要求配合调查也是可行的。因为取保候审实质上属于一种刑事强制性措施,根据相关规定被采取此类措施的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随时应召到案,接受调查和询问。

若对于取保候审之决定心怀不满,依照《刑事诉讼法》所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家属皆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申诉之际需递交书面申请,详细阐述抗议原因,并同时附加与此有关之证据。待法院或检察院收到申诉之后,将依法展开调查和审查,如发现原裁定确实存在重大失误,则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再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