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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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诈骗、抢夺犯罪人,为掩盖盗骗物、逃避追捕或毁灭证据,而实施暴力或暴力威胁,根据法律规定,应视为抢劫罪实际发生。例如,某些不法分子盗窃成功后,对试图拿回被窃财物的受害者施暴,这就是典型的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抢劫犯罪的转化表现为:原犯罪行为如盗窃、诈骗、抢夺,因掩饰财物、抵抗逮捕、销毁证据而升级;现场使用或威胁暴力。此类行为按第二百六十三条定罪,即抢劫罪,规定了罪行构成及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抢劫犯罪的转化表现为:原犯罪行为如盗窃、诈骗、抢夺,因掩饰财物、抵抗逮捕、销毁证据而升级;现场使用或威胁暴力。此类行为按第二百六十三条定罪,即抢劫罪,规定了罪行构成及处罚。

转化型抢劫案件主要表现在三类情境中:一是盗窃时为保护赃物、对抗执法或销毁证据而施暴;二是诈骗犯罪中,为掩饰罪行、逃脱追查和消除证据而动用暴力;三是长期抢夺者在面对指控时,利用暴力抗拒以规避责任。

抢劫三次判刑标准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是从犯,可以参照主犯的刑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多次抢劫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发生三次以上的抢劫,行为人基于不同的犯罪意图在不同时间、地点实施的多次抢劫。更多关于抢劫罪的内容如下文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