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保险公司作出拒赔决定,
被保险人可采取以下方式以捍卫其自身权益:
首先,认真审阅
保险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确保保险公司所提出的拒赔理由均已在合同中明确列出;
其次,与保险公司展开积极的沟通协商,深入了解保险公司拒绝
赔偿的具体缘由,同时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证实索赔请求的合理性;
此外,被保险人还可向保险公司的监管部门或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投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若上述途径皆未能有效解决问题,被保险人可选择通过法律手段,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切实履行
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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