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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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量刑还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犯罪情节、认罪态度、赔偿情况等。因此,在处理故意伤害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正合理的判决。

故意伤害罪基准刑考量:伤害程度、行为残酷性、犯罪动机与心理、及减轻或加重情节。轻微伤基准刑偏低,重伤或致死则严格。最终判决依据《刑法》第234条及《量刑指导意见》,确保法律责任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