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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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行为。根据涉案金额和情节,量刑标准为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款或没收财产。在集体犯罪中,单位会受到处罚,负责人和实施者也会受到惩处。

集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犯罪行为。一般来说,个人进行集资诈骗,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就会被视为“数额较大”;而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来说,涉案金额超过50万元,也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集资诈骗,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欺骗手段非法筹集公众资金,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违法行为。判断是否构成集资诈骗,主要看以下几点:首先,行为人得有将公众资金非法占为己有的主观意图;其次,他们得通过实际行动来实现这个意图,比如把筹集到的钱自己花了、拿去非法交易或用来逃避还债等;再次,行为人得用欺骗的方法来非法集资;最后,集资的数额得达到法律规定的特定标准。

在判断集资诈骗是否构成时,这几个关键因素要着重考虑:一是犯罪嫌疑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二是其是否通过欺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比如虚构集资用途、承诺高额回报,以及集资成功后将资金用于个人挥霍或携款潜逃等。同时,还可以从犯罪嫌疑人行骗方式、兑现承诺能力、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等多个角度进行全面分析判断。

集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且达到一定数额的行为才能构成该罪。集资诈骗罪的构成通常需要满足三个要素:第一,主观上必须有非法占有募集资金的故意;第二,客观上必须实施欺诈性的集资活动,例如编造虚假的集资用途、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提供高额回报等诱饵;最后,募集到的资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