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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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的金额标准,分个人和单位两种情况来看。个人这边,涉案金额达到10万就是“数额较大”,30万是“数额巨大”,100万那就是“数额特别巨大”了。单位的话,50万是“数额较大”,150万是“数额巨大”,500万是“数额特别巨大”。这些标准是根据法律法规来定的,主要考虑犯罪情节的范围和严重程度。

在集资诈骗罪的刑事审判中,刑期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诈欺金额以及案件情节的严重程度。

在计算集资诈骗罪的涉案金额时,通常需要考虑两大因素:首先是实际骗取到手的全部资金额度;其次是因而导致的严重经济损失状况。其中,这种经济损失不仅涵盖了投资者由于诈骗行为而直接遭受的本金损失,还包括可能出现的利息、收益等间接性经济损失。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诈骗活动的规模、持续时间、受害者数量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综合考量。

集资诈骗罪,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2条所明定,乃是指以图谋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根本目的,采用各种欺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致使集资款额达到法定标准的严重违法行为。针对民间标会涉及到的集资诈骗问题,若犯罪构成立案,其主要的法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同时还需并处或单处罚金。具体的刑罚裁量将依据诈骗金额以及情节的严重性而定。

在网络信息发达的今天,诈骗犯罪活动也日益加重。集资诈骗罪作为其中的一种,其罚金的具体数额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乃是根据犯罪情节以及所导致的损失进行衡量评估而得出。一般来说,法院会依法判处被告人罚金,而该罚金的具体金额可能取决于非法集资的总金额、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即便被告人被宣告缓刑,罚金部分仍需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