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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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只有受贿口供不能定罪。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受贿罪定罪非仅凭被告人口供,强调证据链完整与证明力。若检控机关提供实物、书面证据、证词及音像资料等,构建严密证据链,证明受贿行为,法院可依法判决。但司法实践中,缺乏口供会增加举证难度。

即使未能直接获取当事人的口头陈述,若存在其他充分且确凿的证据,能够明确指向所涉行为已构成犯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司法机构仍可对此进行定罪处理。这体现了法律对于证据多样性的认可,确保了在没有直接陈述的情况下,也能实现正义与公平的审判。

若证据完整,即使无犯罪人陈述,也可依法判定犯罪。仅凭口头承认无确凿证据,不可定罪。单位受贿罪立案标准:受贿十万元及以上,或虽不足但故意为难、威胁、强索、造成重大损失者,应立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受贿罪的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行贿者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二是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利;三是违反规定接受回扣、手续费。定罪时,供词需与其他证据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若供词充分且与其他证据一致,可认定构成受贿罪;否则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受贿罪的认定严格依赖于证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