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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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单位犯罪追诉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为所涉金额达到人民币六万元。这主要是由于在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起算点应当参照与受贿罪和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进行设定,并以该标准的两倍作为参考。而在受贿罪中,“数额较大”的起算点则被设定为人民币三万元。因此,在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起算点也相应地被确定为人民币六万元。

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太可能发生这种情况的。所谓的追诉时效,乃是由《刑法》所明文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间。若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那么司法机关便不再对其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反之,如果已经对其进行了追究,则应撤销相关案件、不予提起公诉,抑或是宣判其无罪。

对于职务侵占案,要是已经超过追诉时效了,那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了。要是案件已经受理了,那就得撤销调查、撤回起诉或者中止审理,甚至可以宣布无罪。职务侵占呢,就是公司、企业这些单位里的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单位财产,而且金额达到法定标准,这是很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已过刑事追诉期的职务侵占案件,司法机关通常不会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这在法律上就被视为无罪。这主要是因为刑事追诉期的长短与犯罪可能受到的刑罚有关。也就是说,如果某项犯罪在法定的刑事追诉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及时发现和处理,那么当追诉期届满后,司法机关通常会放弃对这类犯罪行为的进一步追诉。

在实践中,如果职务侵占罪超过了法定追诉时效,通常就不会再立案了。追诉时效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追究刑事责任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刑事责任的追究就会失效。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公检法已经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而犯罪分子却逃避侦查或者审判,那么就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