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君漫律师事务所
郭长源律师个人简历 郭长源,男,200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苏君漫律师事务所精英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离婚继承纠纷、经济纠纷(民间借贷、商业借贷、代位追偿)、房产纠纷、票据纠纷、公司诉讼、执行异议及刑民交叉、劳动争议、工伤待遇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人身损害赔偿等争议解决领域,累计办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再审案件、法律援助案件逾四百件,以“严谨、专业、高效”的执业风格在江苏地区享有良好口碑。 一、执业背景及业务专长 江苏金锡律师事务所 | 执业律师(2018年至2021年) 江苏君漫律师事务所 | 执业律师 (2021年- 至今) 执业理念:以工学逻辑之严谨,察法律事实之细微;以法学理论之精深,护客户权益之周全。 独立代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涵盖公司诉讼、合同纠纷、股权争议、侵权责任、借贷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房产经济纠纷等。 郭律师常年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和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负责日常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合同审查、规章制度建设、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郭律师常年担任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郭律师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公司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均有深入研究和大量成功案例实践。参与多项重大商业项目的谈判,提供法律支持并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在非诉讼领域,能为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规审查、风险防范、股权架构设计、合同起草与审核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帮助客户有效预防和化解经营风险。 二、社会职务与荣誉 ?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无锡市律师协会会员 ? 法律援助律师(公益律师) ? 君漫优秀律师 ? 2023、2024、2025年度“律图”平台客户好评五星律师 郭律师多次受邀为小学和社区等单位开展普法宣传专题讲座。 郭长源律师是江苏君漫律师事务所的一名资深执业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自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专业、严谨、尽责、高效”的服务理念,以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为最高宗旨,擅长精准把握案件核心法律关系,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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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公司、企业的股东是否能够以被害者的身份向司法机构提出申诉或者控告,从而影响案件的追溯时间限制是否已经过期的问题,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然而,在深思熟虑之后,一部分人认为:只要原公司、企业的股东仍然保留其股东身份,他们便有权利以被害者的身份向司法机构提出申诉或者控告,这意味着此类案件的追溯时间限制并未过期。

在法律层面上,股东亦可触犯到“职务侵占罪”,这一罪行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中担任职务的人员,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本单位所有的财务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犯罪行为。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

通常情况下,这类行为并不足以构成侵占行为。然而,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职务侵占罪具备以下几个必要的构成要素:首先,职务侵占罪的实施者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机构的在职员工。其次,职务侵占行为的主观意识必须是故意为之,其目的在于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非法占有为个人所有。第三,职务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该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股东能否以职务侵占罪提起诉讼在我国,关于职务侵占罪的举报,并非仅限于公司股东行使此项权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及个人,只要发现在工作场所或日常生活中存在涉及犯罪行为或疑似犯罪者的情况,均拥有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进行报案或检举的权利与义务。

大股东挪用公司资金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股东利用职权,私自占用公司资金,并且达到了法定金额,那么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但如果大股东只是暂时挪用了公司资金,并且有归还的意愿,那么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在判定时,需要考虑大股东的动机、手段、资金流向以及归还意愿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