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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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刑事地点辨认笔录有哪些要求,辨认笔录签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刑事地点的辨认笔录要求包括辨认笔录需要保证取证主体的合法性,保证取证程序的正当性还有强调取证方法的合法性,禁止以暗示或诱导的方式形成辨认笔录,注意侦查人员安排辨认对象的特征是否类似等,

辨认笔录见证人要求在二人以上而且与本案件无关的人员进行见证,但对于见证人也不是必须要存在的,对于在案件中存在几名辨认人的时候那么就会由每名辨认人进行单独的进行辩认。

公安辨认笔录见证人要求是:和案件无关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为人正直的公民。公安机关在办案的过程中,如果需要对同一物品进行辨认,可以组织辨认人参与,有必要的话邀请他人见证,公安机关及其它司法机关人员不可以当见证人。

嫌疑人辨认笔录的要求是必须要保证辨认的真实性,也就是在具体组织辨认活动当中的话,需要在工作人员的主持之下所进行,而且在此之前是不能够见到被指认的犯罪嫌疑人员的,这样才能保证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