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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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群主若未违法,可能面临10-15天行政拘留和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则可能只受5天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将承担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事责任。根据规定,利用互联网创建传播淫秽信息的群组,成员超30人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创建者、管理者和传播者都将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论处。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互联网上故意传播淫秽图片,若以获利为目的,将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若不以获利为目的,则按传播淫秽物品罪处罚,情节严重者判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向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将从重处罚。

依据我国法律,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嫌疑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申请取保候审。这些条件包括可能判处较轻刑罚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等。符合这些条件的嫌疑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