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报警者在正常情况下并不会遭遇任何不良后果。
当事人的身份资料以及相关信息或许会被保存在案件卷宗之中,然而,这些信息将不会被公之于众。除非在极端情形下出现了诽谤、陷害、谎报警情等
违法违规行为,否则报警行为本身不会给本人带来不利影响。
报案、控告及举报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表达。当工作人员接收到口头报案、控告、举报时,应对其进行记录,确保无误之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亲自签字或加盖印章确认。对于接收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而言,他们有义务向控告人、举报人明确告知诬告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然而,只要报案、控告、举报的内容并非
捏造事实、伪造
证据,即便其中有所出入,甚至是误报,也必须与诬告行为严格区分开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民法院有责任保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
近亲属的人身安全。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不愿意公开自身姓名以及报案、控告、举报的具体行为,有关部门有义务为其保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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