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
借款人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如期
偿还贷款本息,
首先要参照
合同条款核实是否符合办理展期的条件,同时在还款期限到期前,必须向
放贷机构提交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取得展期批准。若借款方在
合同有效期内,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履行
债务,可与放贷机构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分期偿还协议。
然而,如果借款方具备偿债能力却故意拖延或拒绝偿还贷款,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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