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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哪个罪名大

时间:2024.09.06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876人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罪所适用的刑罚相较于其他罪行较为严苛,然而,在对罪犯作出定罪量刑时,必须依据其具体违法事实、证据等多个因素综合考虑并决定。
倘若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相应刑罚。
而对于具有寻衅滋事行为,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者,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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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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