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判决执行精选解答 > 动产法拍二次流拍咋处理

动产法拍二次流拍咋处理

时间:2024.04.19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995人
律师解析:
若法院公告拍卖标的物举行的两次拍卖均出现流派情形,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法规规定,此种情况之下,人民法院须依法将其标的物作价后,交由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进行抵偿债务
如若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因自身原因,选择放弃这些抵偿的标的物,或者是因其自身条件的制约无法接受该抵偿物时,那么人民法院应立即解除对该标的物所实施的查封和扣押措施,并将该标的物完好无损地归还原所有者即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