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企业计划开创注册之初,
首先要有指定的注册人或其委托的代表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交预先核名的请求;
其次,在经过相关程序后,将得到正式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以及相应的资料,包括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等等,随后填写和
递交正式的注册申请关文;
再次,当这些申请文件被
公司注册登记机关审查并通过之后,无任何问题者,将会颁发给
营业执照;
最后,公司可以凭借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前往雕刻印章制作服务处进行刻制,同时也可以开设必要的银行账号,并向税务局办理税收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十二条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